浙江五龙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有毒有害排放报告、污染隐患排查情况公示
来源:浙江五龙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2-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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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五龙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有毒有害排放报告、污染隐患排查情况公示 根据《关于德清县土壤重点监管企业履行污染防治义务的通知》,公司编制了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方案并经专家和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的评审通过,于2022年10月完成自行监测报告(附件1);于2022年11月完成了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报告表(附件2);2022年11月对重点监管单位壤污染隐患排查报告进行回头看,形成了记录表(附件3)。 现予以公示,公示内容详见附件: 附件1: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 附件1.pdf 附件2: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报告表 附件2.pdf 附件3:重点监管单位壤污染隐患排查报告回头看记录表 附件3..pdf
浙江五龙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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