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五龙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50万吨新型绿色建材外加剂及自备码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轮公众参与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建设内容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年产150万吨新型绿色建材外加剂及自备码头建设项目
2.项目概要:本项目通过新增用地308亩,新建建筑面积396000平方米,采用自主发明专利高技术成果,新建数字化智能中央控制中心和生产用房,购置智能化DCS和PLC生产控制系统、PLC液位联锁控制系统、自动计量系统、节能系统、环保处理系统以及原料贮存槽(罐)、产品贮存槽(罐)等国产先进装备,形成新型绿色建材产品生产项目。新建一座自备码头(500吨级),同时对原码头的1#泊位平面进行调整和6#泊位进行装卸工艺改造,码头仅限企业生产自用。项目需新增电力总容量15000KVA(2500KVA变压器6台)。
3.现有工程及其环境保护情况
浙江五龙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现有项目专业从事高新技术混凝土外加剂的研制、开发、生产、销售、技术服务,拥有聚羧酸系列、萘、油系列、氨基磺酸盐系列、脂肪族系列等高新技术混凝土外加剂、染料助剂和水煤浆添加剂等产品。在中美合作设计世界最先进进压水堆核电项目中,五龙公司是全世界唯一一家做出达标产品的企业,其它产品广泛应用于全世界具有最领先设计与施工水平的中国长江三峡、秦山核电站、三门核电站、方家山核电站、福清核电站、杭州湾跨海大桥、舟山跨海大桥、京沪高铁、沪杭高铁、杭甬高铁、杭宁高铁等高等级高性能混凝土的高设计百年工程,是国家高速铁路建设优秀供应商、国家核电建设合格供应商,并实现自主品牌自营出口,在各出口地注册“五龍牌”自主商标,开创了中国混凝土外加剂行业自主品牌自营出口先河,综合业绩名列中国混凝土外加剂行业全国前列,是混凝土外加剂榜样的排头兵,树立了混凝土外加剂民族工业品牌。
(1)废气
企业现有项目产生的废气种类主要有不含卤素有机废气、酸性无机废气、颗粒物等,企业将各车间废气按质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尾气高空达标排放。
(2)废水
由于企业现有项目很多产品均为液体,进入生产车间的水最终以产品形式带出;各类工艺出水、初期雨水经收集后全部用于产品的生产,不会对产品质量产生影响;锅炉蒸汽冷凝水回用于各车间废气处理喷淋工艺。
企业现有项目仅外排生活污水,经自建污水站预处理后纳管排放至浙江德清金开水务有限公司处理后达标排放。
(3)噪声
企业目前采取的噪声防治措施有:①选用低噪声型的机械设备,对噪声进行了积极防治;②主要噪声源――各类泵、空压机等采取防震措施进行了处理;③各噪声设备均设置于远离厂界和区内环境敏感点的位置处。公司在正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经车间墙体隔声和距离衰减后,对外环境影响不大,厂界四周昼间及夜间噪声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
现有项目运行期间产生的生活垃圾、各类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均得到合法外运处置,不排放。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浙江五龙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联系方式:联系人:沈鑫根 联系电话:13706824737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项目环评单位::湖州南太湖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俞成伟 联系电话:0572-8830591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见公告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欢迎您对本项目的环保问题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您可以下载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并填写,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和我们联系进行反馈,联系方式如下:
项目建设单位:浙江五龙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联系人:沈鑫根 联系电话:13706824737
电子邮箱:892464354@qq.com
项目环评单位::湖州南太湖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俞成伟 联系电话:0572-8830591
六、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评价工作程序见附图1。
2.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
⑴通过对项目周边的大气环境、声环境、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和调查,评价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质量现状。
⑵通过工程分析和类比调查,分析项目主要环境污染源和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并提出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
⑶预测项目所生产的污染源经污染治理措施削减后对项目周围环境的影响。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对本项目选址地环境质量现状的满意程度?
2.您认为目前该区域的主要的环境问题是什么?
3.您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
4.对建设单位环境信誉的满意程度?
5.您对本项目的建设最担心的环境污染是什么?
6.您认为本项目的实施后对周边居住、生活环境的影响如何?
7.您对本项目建设的总体看法和态度?
8.其他意见和建议。
公告发布单位:浙江五龙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9月30 日

附图一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图
附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
项目名称 | 年产150万吨新型绿色建材外加剂及自备码头建设项目 |
本页为公众意见 |
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 (填写该项内容时请勿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内容,若本页不够可另附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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