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
公开信息
(2021年)
企业名称:浙江五龙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0070420145X8
编制日期:2021年11月
1总论
1.1工作背景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浙江省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等法规,德清县大气和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发布了《关于重点企业2021年度开展自行监测的通知》,要求有关重点企业于2021年11月底前完成自行监测工作并按要求上报,并做好信息公开。浙江五龙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属于德清县土壤环境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已按有关文件要求完成自行监测工作,现将自行监测情况进行信息公开。
1.2自行监测工作组织实施
由浙江湖州环盛环境保护科学设计有限公司负责编制(2020土壤详查方案)浙江五龙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报告和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报告,钻探单位名称负责土壤钻探和监测井的建设,德清中天环科检测有限公司负责样品采集和检测分析。
2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 浙江五龙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
生产地址 | 德清县新市镇五龙桥 8 号 | 占地面积 | 316702.32平方米 |
行业类别 | 2669、2661、2614 | 企业性质 | 民营企业 |
法定代表人 | 宋云昌 | 联系方式 | 0572-8449275 |
产品名称 | 混凝土外加剂 | 纳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时间 | 2019年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是否办理:是 | 排污许可证 | 是否办理:是 |
厂区红线拐点坐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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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自行监测工作完成情况
3.1 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报告
浙江五龙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报告已于2021年8月编制完成,并上传全国排污许可证核发系统。
3.2 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报告
浙江五龙新材股份有限公司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报告已于2021年8月编制完成,并上传全国排污许可证核发系统。
3.3 自行监测方案
浙江五龙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方案已于2020年6月29日通过专家评审,经修改后上报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
本次自行监测地块内共设置10个土壤监测点、5个地下水监测井,共检测土壤样品20个和地下水样品5个。
3.4 自行监测数据
(1)土壤监测数据
土壤样品中检出指标统计数据见下表,具体监测数据详见附件1(附土壤检测报告)。
(2)地下水监测数据
地下水样品中检出指标统计数据见下表,具体监测数据详见附件2(附地下水检测报告)。
附件1 .pdf
附件2 .pdf